《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明说文娱丨坐在炕头为老乡唱歌,背后的故事有点暖******
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歌手乌兰图雅从事文艺工作多年,创作演唱了众多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站在草原望北京》《点赞新时代》等作品成为群众广场舞的热门曲目,带动越来越多老百姓参与到全民健身中,深受人民群众喜爱。作为文艺工作者,乌兰图雅多年来跟随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深入全国各地演出,为老百姓送去文化大餐。在接受采访中,她深情回忆起去云贵川等地方演出时,深入老百姓家中,坐在炕头、拉着手为他们演出时候的场景。“乡亲们见到感到惊喜,但是对于我来说要由衷感谢他们,感谢这些宝贵的演出机会。”乌兰图雅深切感受到,在为老百姓演出中汲取艺术素材这是非常宝贵的经历,“用情、用力热爱生活”,像向日葵一样永远向光、向善、向上。(王恩慧 董腾飞)